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365bet注册地址 www.www.s-myth.com www.hzbx.cn
推荐阅读: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办学单位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上海纽约大学中外合作资格认定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联席会院校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教育部文件通知 > 正文

教育部关于上报独立学院规范工作进展的通知

2013-02-12 16:40 作者: 365bet注册地址 来源: www.s-myth.com 浏览: 次
摘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梳理独立学院规范工作进展情况,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等教育发展状况、地方财政对高等教育支撑能力,考虑本地区高等教育结构布局、“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特别是本科学校设置规划以及应用科技大学建设、现代职业教育...
教育部关于上报独立学院规范工作进展的通知
 
教发司[2013]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为督促独立学院规范工作,推进落实26号令工作进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梳理独立学院规范工作进展情况,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等教育发展状况、地方财政对高等教育支撑能力,考虑本地区高等教育结构布局、“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特别是本科学校设置规划以及应用科技大学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等因素,认真筹划本地独立学院规范工作。

  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独立学院规范工作作为优化高等教育资源、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新型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契机和推动力,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独立学院规范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制定并完善有利于促进独立学院规范工作的政策措施,在平稳推进独立学院规范工作的同时,研究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工作预案,防止出现不稳定事件,保障师生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工作,带领独立学院合理地、实事求是地确立规范工作目标,对照目标标准寻找差距,制定有针对性的改善措施和时间表,做到一校一策,一问题一措施,要求问题客观,措施得当,有操作性。在此基础上,准确填报附件2、3、4。材料电子版务必于2月22日前发送至mbjyglc@moe.edu.cn,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印章的纸质材料邮寄至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民办教育管理处。
 

  附件1:独立学院达标要求.doc

  附件2:独立学院规范工作进展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3:××省(市、区)地级以上行政区划和200万人口或GDP500亿元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划的人口、经济、普通高校简况.doc

  附件4:××省(市、区)地级以上行政区划和200万人口或GDP500亿元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划的人口、经济、普通高校情况简表.xls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13年2月5日


 

(责任编辑:www.s-myth.com)
分享收藏

联系365bet注册地址:

中外合作办学微信公众号:CRSEDU

中外合作办学总编辑(何曜)QQ:6851451

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QQ群:258264403

中外合作办学研讨会QQ群:312766271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QQ群:348193713

中外合作办学自主招生QQ群:397108797

新浪微博:中外合作办学

电子邮箱:crsedu#163.com(#换@)

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名单

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名单

推荐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上海纽约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 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 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365bet注册地址 打造中外合作办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