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严格认证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境外文凭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6月03日 04 版)
本报北京6月2日电(记者原春琳)今天来自教育部的消息说,从今年9月起,教育部将对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学生获得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实行严格的认证注册制度。
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根据前一阶段开展信息注册工作的情况,发现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存在超出经审批机关批准的招生计划人数、自行更换招生专业或增设颁发境外学历学位专业、自行增发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等问题。教育部要求相关单位按照法规政策进行整改,补报或补办相关材料和手续。
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注册信息由中方合作办学者负责提交,经中外合作办学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送教育部。学生就读期间,若注册信息发生变动,中方合作办学者须及时将变动情况报经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上报更改。属于关键信息变更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教育部为此建立了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注册系统,并已依托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试运行。目前,教育部还在积极筹建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颁发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注册信息库,已完成自2008年9月以来20家机构和68个项目,共计14553名学生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信息注册工作。
教育部还将在今年下半年,通过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开通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信息注册公开查询功能。学生可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注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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