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365bet注册地址 www.www.s-myth.com www.hzbx.cn
推荐阅读: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办学单位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上海纽约大学中外合作资格认定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联席会院校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厦门大学—香港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特色

2012-07-28 08:33 作者: CRS@EDU 来源: www.www.s-myth.com 浏览: 次
摘要:厦门大学—香港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特色...
厦门大学—香港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特色

本中心秉承“学术为本,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宗旨,具备并不断强化如下优势和特色:强强联合、基础雄厚、队伍优秀、领导重视、机制灵活。

一、强强联合

  本中心依托于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教育学一级学科和香港大学中国教育研究中心教育学科的优势,实现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等方面的强强联合。厦门大学和香港大学都是国际公认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两所学校的教育研究机构在国内处于学科领先地位,在国际上也具有相当高的声望。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原称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是全国最早成立的以高等教育为研究对象的专门研究机构,目前全国高等教育学学科中唯一的国家重点学科点、最早的博士点、唯一的“211”工程项目、唯一的教育部文科重点研究基地、唯一的博士后流动站,也是国家“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所在单位,拥有全国同类单位中最为丰富的研究资料,科研设备齐全,科研手段先进。香港大学中国教育研究中心扎根本土,着眼世界,崇尚学术,服务实践。该中心每年获得香港政府为数众多的科研拨款,承担各国政府以及世界银行、亚洲银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多个国际组织的研究课题,具有丰富的研究经验、雄厚的研究实力。两所学校的强强合作,必将使本中心的研究更具前瞻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研究方法更加多样化、科学化,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也为本中心进一步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领域,提升研究的国际化水平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基础雄厚

  厦门大学和香港大学自本世纪以来,在中外合作办学方面开展了许多深层次、高水平、富有成效的合作(联合召开国际会议、人员互访、合作研究课题、出版著作、期刊等)。如成功合作举办了高层次、高水平、国际化的大型国际学术会议:“中华高等教育国际学术研讨会”(2003年12月)、“中外合作办学:规范办学、依法管理、可持续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2011年6月)、“中外合作办学与高水平大学建设国际学术研讨会”(2012年11月)等,合作举办了“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走向和质量保障学术研讨会”、“无边界高等教育国际学术研讨会”、“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课程体系建设国际学术研讨会”等;合作研究课题“中外合作办学问题研究”、“中外合作办学现状与发展趋势研究”等;合作主编《潘懋元高等教育思想》一书(20多万字,广东高教出版社2010版);合作编辑出版2期SSCI收录的国际教育研究著名期刊《Chinese Education and Society》(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专题)等;共同探索联合培养博士生和硕士生;等等。这些紧密合作为中心未来的深入研究奠定了扎实的研究基础。今后,将继续优势互补,并共同致力于为社会提供优质的科研成果,培养、输送高素质的国际化人才,使两校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的合作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并共同探索合作培养人才的新模式。

  关于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的科研成果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信息请见本网站其他栏目。

三、队伍优秀

  本中心吸纳两校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知名教育研究专家和一批学术骨干。其中,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的潘懋元教授是中国高等教育学学科创始人之一,有崇高的学术声誉;刘海峰教授、林金辉教授等在高等教育学界颇负盛名,成绩卓著;香港大学的程介明教授作为校长资深顾问,被誉为“香港教育改革的推动者”;白杰瑞教授兼任哈佛大学讲座教授,在中外合作办学方面的研究有深厚的积淀。其他一些中青年教授、学者也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先后主持了一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国家级重点项目以及部、省级课题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委托课题,为教育部和一些高校提供咨询服务。一些成员是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或学科召集人,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全国高评委)专家、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设置评议组成员、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专家组成员等。

  本中心采取的“灵活、开放、国际化”的机制,将吸纳更多优秀的人才参与中心的工作。

  关于中心成员的信息请见“中心成员”栏目。

四、领导重视

  本中心的成立得到教育部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教育部有关领导明确表示:该研究中心作为全国第一家以中外合作办学为研究对象的专门研究机构,必须为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提供决策咨询,以实体发挥智囊作用。应当承担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的委托项目和专题调研工作,承担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以及参与中外合作办学的评议、评估工作等。中心成立之际,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司长张秀琴专门发来贺信,表示最热烈的祝贺,并提出明确要求;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徐永吉副司长、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副主任巩万、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监管处陶洪建处长、政策规划处王道余调研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评估处林梦泉处长等莅临厦门大学出席中心成立暨揭牌仪式,徐副司长与厦门大学领导共同为中心揭牌。厦门大学和香港大学为中心的工作提供了全力的支持,使中心各项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五、机制灵活

  本中心实行“灵活、开放、国际化”的运行机制。

  (一)本着协调灵活的原则,打破以往僵守的管理模式,试行人员借调互聘,优胜劣汰,实现研究中心的动态发展。

  (二)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资源共享,共同组织申报课题,合作研究,合作发表论文和出版刊物。

  (三)本着有效实用的原则,促进研究成果运用于实践,并承担学术交流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的重要任务,为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四)本着多元互动的原则,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加强联系,相互沟通,吸取先进的思想和理念,吸纳优秀人才,开展创新性研究,共同促进中外合作办学教育学学科建设和中外合作办学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www.s-myth.com)
分享收藏

联系365bet注册地址:

中外合作办学微信公众号:CRSEDU

中外合作办学总编辑(何曜)QQ:6851451

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QQ群:258264403

中外合作办学研讨会QQ群:312766271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QQ群:348193713

中外合作办学自主招生QQ群:397108797

新浪微博:中外合作办学

电子邮箱:crsedu#163.com(#换@)

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名单

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名单

推荐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上海纽约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 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 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365bet注册地址 打造中外合作办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