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试点单位自评信息网上公示
2011年1月 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
2011年1月 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外厅[2009]1号)要求,按照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总体安排,评估试点工作进入单位自评信息网上公示阶段。
(责任编辑:www.s-myth.com)自评信息公示是教育部下发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试行)确定的主要评估程序。其目的是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办学单位之间相互学习和借鉴,特别是推动形成办学质量和效益好的办学单位具有更好社会声誉的环境,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本次网上公示的是参加评估试点的天津、辽宁、江苏、河南四省市经教育部正式批准开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的自评信息。内容包括:办学情况简介、基本信息及开设课程、任课教师、就读学生等部分统计信息。
请点击“进入”查看公示信息:
省市名称 | 公示起止时间 | 参评情况 | 点击进入 | |
机构(个) | 项目(个) | |||
天津 | 2011-1-19到2011-1-25 | 1 | 20 | 公示期已过 |
江苏 | 2011-1-25到2011-1-31 | 1 | 19 | 公示期已过 |
辽宁 | 2011-2-16到2011-2-22 | 6 | 11 | 公示期已过 |
河南 | 2011-2-26到2011-3-4 | 1 | 34 | 公示期已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