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在湖南省设立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综合改革试验区
索引号:430S00004/2012-75886 主 题 词: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2-12-16
所属主题:教育 所属机构:省教育厅 公开责任部门:省教育厅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为贯彻落实中央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部署,加快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科学发展,继2009年8月教育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共建长株潭城市群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协议后,为支持我省加快实现共建目标,落实共建内容,教育部近日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就发展湖南省教育国际交流签署协议,与湖南省合作共建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综合改革实验区。教育部副部长郝平、湖南省副省长李友志分别在共建协议上签字。
这是教育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要求,推进新时期教育国际合作交流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构建教育部与省市合作长效机制、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途径。教育部在省、市二级设立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综合改革实验区,我省成为唯一的省级试点单位。教育部将立足湖南教育国际化实际,结合湖南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鼓励湖南各级各类学校不断拓宽渠道,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省教育国际化水平。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有国际交往能力和竞争力的优秀人才,促进全省教育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及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同时,也将为我国中西部地区教育对外合作交流创造经验,开创新的模式。
教育部在湖南设立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综合改革实验区,将加大对我省在国际化高层次人才培养、留学生培养、汉语国际推广、高端引智、教育援助等方面的宏观指导和支持力度,对湖南建设教育强省、扩大教育的对外开放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