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365bet注册地址 www.www.s-myth.com www.hzbx.cn
推荐阅读: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办学单位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上海纽约大学中外合作资格认定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联席会院校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您的位置: 首页 > 规范监管 > 收费政策 > 正文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

2013-01-08 15:06 作者: 365bet注册地址 来源: www.s-myth.com 浏览: 次
摘要: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的函》(浙卫便函〔2012〕42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的函》(浙卫便函〔2012〕42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5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28号)规定,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核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实践能力2个考试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
二、核定的收费标准均已包括上交国家的费用,不得在上述标准之外加收其他费用。
三、执收单位应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资金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13年2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有效期满后,依据国家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责任编辑:www.s-myth.com)
相关阅读
分享收藏

联系365bet注册地址:

中外合作办学微信公众号:CRSEDU

中外合作办学总编辑(何曜)QQ:6851451

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QQ群:258264403

中外合作办学研讨会QQ群:312766271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QQ群:348193713

中外合作办学自主招生QQ群:397108797

新浪微博:中外合作办学

电子邮箱:crsedu#163.com(#换@)

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名单

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名单

推荐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上海纽约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 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 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365bet注册地址 打造中外合作办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