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
敬告各位申请者,在递交认证申请材料过程中,需申请者本人对所有认证申请信息和纸质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确认并签字,因此建议申请者本人前往我中心各验证点办理认证申请手续。如需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一年内只能代理递交一位申请者的认证申请材料。
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本人(认证申请者姓名,身份证号)因故不能亲自前来贵中心递交认证申请材料,特委托(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其和委托人的关系)代为递交。
本人声明,(被委托人姓名)未收取本人任何代理及其他费用。由此委托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永远不能获得认证结果)和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本人保证,在国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上本人填写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均为本人有效联系方式。
委托人:(认证申请者亲笔签名)
委托人联系电话:
日期:
附:
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特别提示:
提交的《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必须是申请者本人亲笔填写代办人信息并签名的原件,传真件和PDF文件的打印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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