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完善改革试点项目工作机制
2012-07-30 来源: 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建立试点项目重大事项请示制度
●建立年度检查和中期推动机制
●建立改革试点经费保障机制
●建立试点项目信息报送制度
●建立部市共建与改革试点互动机制
天津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改办)成立于2011年6月,具体负责改革试点项目的实施、推动、评估工作。
一、 明确机构设置和相关职责
2011年6月,印发《关于成立天津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津党厅〔2011〕12号),成立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市教育工委书记苟利军同志和分管副市长张俊芳共同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等15个部门,主要负责研究部署全市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统筹协调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指导和推进改革试点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委,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主任由市教委主任兼任,日常工作由市教委一位领导分管,现有专职副主任一名,专职工作人员2名。部分区县和试点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二、针对试点项目管理,建立五项制度
为确保试点项目顺利实施,市教改办制定下发《天津市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管理办法》(津教体改 [2011]2 号),一是建立试点项目重大事项请示制度,凡涉及变更项目负责人,调整项目内容,延长项目完成时间等重大事项一律报经市教改办同意后执行。二是建立年度检查和中期推动机制,市教改办定期深入试点单位进展督促检查,在每个项目试点周期过半后,组织中期推动。三是建立改革试点经费保障机制,对涉及天津教育发展全局、改革成效预期明显、确实需要支持的项目,在经费方面予以重点保障,对阶段性评估或最后验收成效显著的改革试点定予以奖励。四是建立试点项目信息报送制度,每个试点单位都配备专门的信息员,定期报送有关进展情况。五是建立部市共建与改革试点互动机制,与教育部等相关部委相继签署五个共建协议和备忘录。
三、建立有效运行管理机制
——启动市级试点项目。在抓好国家改革试点的同时,结合实际,研究确定了112项市级改革试点项目。这些试点项目涵盖了改革学前教育办园体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深化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等多个领域。
——召开试点工作推动会。2011年7月6日,召开改革试点推动会,苟利军书记、张俊芳副市长出席并讲话,会议总结了前一阶段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下一阶段推进试点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深入试点单位检查推动。2011年11月,由市教委领导带队,机关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组成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调研推动工作组,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调研、指导、检查和推动。
——召开经验交流暨现场推动会。2012年4月和5月,分别召开了高等教育、职业和继续教育、基础教育改革试点工作经验交流暨现场推动会,各试点项目负责同志参加,部分试点项目做了典型发言,会议总结交流和推广了一批先进典型经验。
——做好信息报送和经验推广工作。按照国家教改办要求,坚持每月报送一次信息,每半年提交一份分析报告,编印发了15期市教改工作简报,为各试点项目搭建了信息交流平台,
一年多来,天津承担的6项国家级、112项市级改革试点项目稳步推进,有的已见到初步成效。其中,教育督导体制改革方面,成立了市教育督导委员会,不断完善督导制度、健全督导体系;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方面,在建立和完善职业院校基本标准、优化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促进职业院校资源共享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选自《教育体制改革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