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外〔2013〕15号
沪教委外〔2013〕15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办
上海惠灵顿国际学校的批复
上海惠灵顿国际学校的批复
上海威士伍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你公司开办上海惠灵顿国际学校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现批准上海威士伍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开办上海惠灵顿国际学校。
上海惠灵顿国际学校(Wellington College International Shanghai)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性质,招收学前至高中的学生,办学规模约1500人。学校占地面积18,6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750平方米,注册地为浦东新区三林镇。请学校按照原国家教委制定的《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开展教学活动。
接本批复后,学校应及时做好如下工作:
一、根据学校章程完成100万美元注册资本的出资,并应在六个月内向我委报送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同时附上学校章程、董事会成员、法定代表人及校长名单。
二、以学校名义与校舍出租方签定正式租赁合同,并将合同副本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核准校舍可以使用的证明报送我委备案。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外籍教师及中国雇员的聘用手续。
四、填写上海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注册登记表,并在新学年开学后的1个月内,将注册登记表报送我委登记备案。
五、按有关规定刻制学校的公章和财务用章,并将刻制好的公章、财务章印鉴报送我委备案。
六、在学校所在地区的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购置用于收费的有关收据。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3年2月18日
抄送:浦东新区教育局、上海外国专家局、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2013年2月2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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