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选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日期:2012-08-31
浙教办外〔2012〕139号
浙江省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选自评报告
附件2
填写说明
1.本报告包含 “基本情况信息”、“办学情况报告”以及“分项自我评价” 三部分内容。 办学单位需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及内涵界定,认真、客观地填写。
2.填写的所有信息应确保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并提供相关文本资料备查。所填写涉及时间区间的信息,统计时间范围为自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止;涉及状态信息的,统计时间点均为2012年9月30日。在填写“Ⅱ统计信息”和“Ⅲ有关清单”时,除特别说明,涉及学年的一般只要填写上一学年度。
3.表中填写的有关经费,应是办学单位实际获得并计入财务帐目的经费。
4.本表需保持原格式不变。
5.本报告内容将作为“网上公示”阶段公示信息(财务状况信息除外)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不要填写任何涉密内容。
一、 基本情况信息
浙江省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选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
办学单位
(公 章)
填表日期
浙江省教育厅
二O一二年八月
项目名称
办学单位
(公 章)
填表日期
浙江省教育厅
二O一二年八月
1.本报告包含 “基本情况信息”、“办学情况报告”以及“分项自我评价” 三部分内容。 办学单位需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及内涵界定,认真、客观地填写。
2.填写的所有信息应确保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并提供相关文本资料备查。所填写涉及时间区间的信息,统计时间范围为自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止;涉及状态信息的,统计时间点均为2012年9月30日。在填写“Ⅱ统计信息”和“Ⅲ有关清单”时,除特别说明,涉及学年的一般只要填写上一学年度。
3.表中填写的有关经费,应是办学单位实际获得并计入财务帐目的经费。
4.本表需保持原格式不变。
5.本报告内容将作为“网上公示”阶段公示信息(财务状况信息除外)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不要填写任何涉密内容。
一、 基本情况信息
Ⅰ 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中文 | |||||||||||||||||||||||||||||||||||||||||||||||||
英文 | ||||||||||||||||||||||||||||||||||||||||||||||||||
中外合作办学者 | 中方 | 法定代表人 | 设立时间 | |||||||||||||||||||||||||||||||||||||||||||||||
主管部门 | 网 址 | |||||||||||||||||||||||||||||||||||||||||||||||||
外方 | 国家(地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机构英文名 | 注册有效期 | |||||||||||||||||||||||||||||||||||||||||||||||||
中文译名 | 注 册 地 | |||||||||||||||||||||||||||||||||||||||||||||||||
办学地址 | ||||||||||||||||||||||||||||||||||||||||||||||||||
项目批准书编号 | ||||||||||||||||||||||||||||||||||||||||||||||||||
项目批准书 有效期至 |
年 月 日 | |||||||||||||||||||||||||||||||||||||||||||||||||
办学层次和类别 | ||||||||||||||||||||||||||||||||||||||||||||||||||
开设专业或课程的名称及代码 | ||||||||||||||||||||||||||||||||||||||||||||||||||
招生录取 | 招生方式 |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 □自主招生 | ||||||||||||||||||||||||||||||||||||||||||||||||
年招生人数 | 每年 期, 人/期 | |||||||||||||||||||||||||||||||||||||||||||||||||
颁发证书 | 中方证书 | 证书名称 | ||||||||||||||||||||||||||||||||||||||||||||||||
高等学历证书:□本 科□高等专科 中等学历证书:□高级中等学历 其他学业证书(请说明: ) |
||||||||||||||||||||||||||||||||||||||||||||||||||
外方证书 | 证书名称 | (外文) | ||||||||||||||||||||||||||||||||||||||||||||||||
(中文译文) | ||||||||||||||||||||||||||||||||||||||||||||||||||
学位证书:□ 学 士□ 副学士 文凭证书:( 请说明: ) 其他学业、专业证书(请说明: ) |
||||||||||||||||||||||||||||||||||||||||||||||||||
其他证书 | 证书名称 |
|
||||||||||||||||||||||||||||||||||||||||||||||||
Ⅱ 统计信息① | ||||||||||||||||||||||||||||||||||||||||||||||||||
Ⅱ-1 课程信息统计② | ||||||||||||||||||||||||||||||||||||||||||||||||||
类 别 | 课程情况 | 教材引进情况 | ||||||||||||||||||||||||||||||||||||||||||||||||
中方课程 | 引进外方课程 | 课程总数 | ||||||||||||||||||||||||||||||||||||||||||||||||
门数 |
所占 比例 |
门数 |
所占 比例 |
门数 |
所占 比例 |
门数 |
所占 比例 | 所占比例 | ||||||||||||||||||||||||||||||||||||||||||
基础课程 | ||||||||||||||||||||||||||||||||||||||||||||||||||
专业课程 | ||||||||||||||||||||||||||||||||||||||||||||||||||
毕业成果③ | □学位论文 □毕业设计 □报告 □其他, | |||||||||||||||||||||||||||||||||||||||||||||||||
说明:①“统计信息”填写除特别说明,涉及学年的一般只要填写上一学年度。 ②“课程信息统计”表中数据对应于“Ⅲ-表1课程信息一览表”。 ③“毕业成果”指中外合作办学毕业学生获得文凭证书必须提交的、毕业设计、报告等成果。 |
||||||||||||||||||||||||||||||||||||||||||||||||||
Ⅱ-2 人员情况统计 | ||||||||||||||||||||||||||||||||||||||||||||||||||
Ⅱ-2-1 管理人员信息统计① | ||||||||||||||||||||||||||||||||||||||||||||||||||
人员类别 | 专职管理人员 | 兼职管理人员 | 总数 | |||||||||||||||||||||||||||||||||||||||||||||||
人数 | 所占比例 | 人数 | 所占比例 | |||||||||||||||||||||||||||||||||||||||||||||||
专、兼职人员情况② | ||||||||||||||||||||||||||||||||||||||||||||||||||
中外方 人员情况③ |
中方管理人员 | |||||||||||||||||||||||||||||||||||||||||||||||||
外方管理人员 | ||||||||||||||||||||||||||||||||||||||||||||||||||
职称结构情况 | 高级职称 | |||||||||||||||||||||||||||||||||||||||||||||||||
中级职称 | ||||||||||||||||||||||||||||||||||||||||||||||||||
初级职称 | ||||||||||||||||||||||||||||||||||||||||||||||||||
说明: ①“管理人员信息统计”表中数据对应于“Ⅲ-表3管理人员、任课教师信息一览表”。“管理人员”指本项目当前管理职能部门的管理者和工作人员(含外方人员)。 ②“专职管理人员”指专门从事本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在承担本项目管理工作的同时,还承担教学工作或其他管理工作的人员列为“兼职管理人员”。 ③“中方管理人员”指人事关系隶属于中方教育机构或由中方教育机构为本项目专门聘请的管理人员(含中、外国籍);“外方管理人员”指由外方教育机构派遣的管理人员。 |
||||||||||||||||||||||||||||||||||||||||||||||||||
Ⅱ-2-2 任课教师信息统计① | ||||||||||||||||||||||||||||||||||||||||||||||||||
教师类别 | 中方教师② | 外方教师② | 总数 | |||||||||||||||||||||||||||||||||||||||||||||||
人数 | 所占比例 | 人数 | 所占比例 | |||||||||||||||||||||||||||||||||||||||||||||||
教师任课 情况 |
基础课 |
|||||||||||||||||||||||||||||||||||||||||||||||||
专业课 |
||||||||||||||||||||||||||||||||||||||||||||||||||
职称结构 情况 | 高级职称 | |||||||||||||||||||||||||||||||||||||||||||||||||
中级职称 | ||||||||||||||||||||||||||||||||||||||||||||||||||
初级职称 | ||||||||||||||||||||||||||||||||||||||||||||||||||
说明: ①“任课教师信息统计”表中数据对应于“Ⅲ-表1课程信息一览表”和“Ⅲ-表3管理人员、任课教师信息一览表”。 ②“中方教师”指人事关系隶属于中方教育机构或由中方教育机构为本项目专门聘请的教师(含中、外国籍);“外方教师”指由外方教育机构派遣的教师。 |
||||||||||||||||||||||||||||||||||||||||||||||||||
Ⅱ-2-3 学生信息统计① | ||||||||||||||||||||||||||||||||||||||||||||||||||
年度 | 招生情况 | 毕业生情况 | ||||||||||||||||||||||||||||||||||||||||||||||||
毕业生 人数 |
毕业生去向 | |||||||||||||||||||||||||||||||||||||||||||||||||
录取 总人数 |
按招生原则②录取人数 |
其他方式 录取人数 |
国内 深造 |
境外 深造 |
已经 就业 |
尚未 就业 |
情况 不详 |
|||||||||||||||||||||||||||||||||||||||||||
说明:① “学生信息统计”统计近三学年度数据,其中表中上一学年度数据对应于“Ⅲ-表5在读学生信息一览表”。 ②“招生原则”为纳入国家下达的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在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专业招生目录分列执行,并须满足同地区同批次录取的要求。 |
||||||||||||||||||||||||||||||||||||||||||||||||||
Ⅱ-3 教学基本条件 | ||||||||||||||||||||||||||||||||||||||||||||||||||
专用教室 | 间 | 计算机网络教室 | 间 | |||||||||||||||||||||||||||||||||||||||||||||||
多媒体教室 | 间 | 学生宿舍 | 间 | |||||||||||||||||||||||||||||||||||||||||||||||
是否联通 校园网 |
□是 □否 |
是否能使用 外方网络教学资源 |
□是 □否 | |||||||||||||||||||||||||||||||||||||||||||||||
是否办理 全校统一借书证 |
□是 □否 | 是否设有学生专用外文图书资料室 | □是 □否 | |||||||||||||||||||||||||||||||||||||||||||||||
Ⅱ-4 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① | ||||||||||||||||||||||||||||||||||||||||||||||||||
11年度经费来源 | 收费② | 项 目 | 标准 | 审批部门 | ||||||||||||||||||||||||||||||||||||||||||||||
其他③ | ||||||||||||||||||||||||||||||||||||||||||||||||||
11年度 经费管理使用 |
收入 (万元) |
支出 (万元) |
结余 (万元) |
说明 | ||||||||||||||||||||||||||||||||||||||||||||||
说明:①“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栏目内容统一按会计年度统计。 ②“收费”栏目中填写本年度向学生收费的所有项目及标准。 ③“其他”指除审批收费以外的其他经费来源,请分项简要说明获得经费的数额、来源等。 |
Ⅲ 有关清单① Ⅲ-表1
课程信息一览表②
说明:①“有关清单”表格填写除特别说明,涉及学年的一般只要填写上一学年度。
②“课程信息一览表”中填写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所要求的全部课程。
③“课程类型”栏限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公共核心课”及“专业核心课”。
④“授课方式”栏限填“面授”、“远程”、“函授”及“其他__________”。
⑤若有多位授课教师,请将教师姓名均填写在本栏内。
Ⅲ-表2
专题讲座报告及情况汇总表①
说明:① 本表所填内容应为由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主办或承办的专题讲座或报告。
Ⅲ-表3
管理人员、任课教师信息一览表
说明:①“职称”栏限填“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四类。
②“人员来源”栏限填“中方”或 “外方”。“中方”是指人事关系隶属于中方机构的人员以及中方外聘人员,“外方”是指外方机构派遣人员;请分别填写。
③“所在单位及部门”栏,中方机构人员填写所在院系所名称;中方外聘人员填写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名称;外方机构人员填写外方机构名称。
④“人员类别”栏限填“管理人员”或者“任课教师”。
⑤“是否具有教师资格”是指中、外方教师是否获得本国教师资格认证,例如“中方教师”的教师资格证,“外方教师”的本国教师资格证明证书等。
⑥“是否专职”指管理人员是否为本项目的专职管理工作者。专职管理工作者指专门从事本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在承担本项目管理工作的同时,还承担教学工作或其他管理工作的人员列为兼职管理人员。
⑦“是否授课”指是否在本项目承担管理工作的同时也参与教学工作。
Ⅲ-表4
2009年、2010年、2011年三年师资培训活动情况汇总表
说明:①“培训方式”栏限填“出国进修”、“国内进修”、“培训会”、“专题进修”、“其他________”。
②“培训人员类型”栏限填“任课教师”、“管理人员”、其他________。
Ⅲ-表5
在读学生信息一览表①
班级名称:
说明: ① 本表填写本项目上一学年度在读学生的有关信息,以班级为单位填写。
②“证书类别”指完成正常教育过程后应颁发的证书类别,例如:“外方学历、学位证书”,“中方学历、学位证书”,“双方学历、学位证书”。
③“学历”指进入本项目学习之前的最后学历,例如:高中毕业等。
④“录取成绩”栏对于招生方式为“自主招生”的,填写招生考试分数;对于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填写统考分数。
⑤“考生生源地”栏仅限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考生填写。
课程信息一览表②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型③ |
课内 学时 |
开课学年 |
是否为引进 外方课程 |
是否使用 引进教材 |
授课方式④ | 授课语言 | 授课教师姓名⑤ |
说明:①“有关清单”表格填写除特别说明,涉及学年的一般只要填写上一学年度。
②“课程信息一览表”中填写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所要求的全部课程。
③“课程类型”栏限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公共核心课”及“专业核心课”。
④“授课方式”栏限填“面授”、“远程”、“函授”及“其他__________”。
⑤若有多位授课教师,请将教师姓名均填写在本栏内。
Ⅲ-表2
专题讲座报告及情况汇总表①
序号 | 讲座或报告名称 | 讲座或报告 时间 | 参加讲座或报告人数 |
主讲人 姓名 |
主讲人 单位 |
主讲人 职称 |
主讲人 职务 |
Ⅲ-表3
管理人员、任课教师信息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 | 国籍 | 学位 | 学科专业 | 职称① | 人员来源② | 所在单位及部门③ |
人员 类别④ |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 | 是否具有教师资格⑤ | 电子邮箱 | 仅管理人员填写 | ||
是否专职⑥ | 所任职务 | 是否授课⑦ | |||||||||||||||
②“人员来源”栏限填“中方”或 “外方”。“中方”是指人事关系隶属于中方机构的人员以及中方外聘人员,“外方”是指外方机构派遣人员;请分别填写。
③“所在单位及部门”栏,中方机构人员填写所在院系所名称;中方外聘人员填写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名称;外方机构人员填写外方机构名称。
④“人员类别”栏限填“管理人员”或者“任课教师”。
⑤“是否具有教师资格”是指中、外方教师是否获得本国教师资格认证,例如“中方教师”的教师资格证,“外方教师”的本国教师资格证明证书等。
⑥“是否专职”指管理人员是否为本项目的专职管理工作者。专职管理工作者指专门从事本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在承担本项目管理工作的同时,还承担教学工作或其他管理工作的人员列为兼职管理人员。
⑦“是否授课”指是否在本项目承担管理工作的同时也参与教学工作。
Ⅲ-表4
2009年、2010年、2011年三年师资培训活动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培训制度与计划 (提供文件及计划名称) |
实施情况 | ||||
培训内容 | 培训方式① | 培训时间 |
培训人员 类型② |
培训 人数 |
||
②“培训人员类型”栏限填“任课教师”、“管理人员”、其他________。
Ⅲ-表5
在读学生信息一览表①
班级名称:
入学时间: | 培养年限: | 毕业时间: |
培养层次: | 招生方式: □国家统招 □自主招生 | 证书类别②: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身份证号 | 学历③ | 录取成绩④ | 考生生源地⑤ | 电子邮箱 |
说明: ① 本表填写本项目上一学年度在读学生的有关信息,以班级为单位填写。
②“证书类别”指完成正常教育过程后应颁发的证书类别,例如:“外方学历、学位证书”,“中方学历、学位证书”,“双方学历、学位证书”。
③“学历”指进入本项目学习之前的最后学历,例如:高中毕业等。
④“录取成绩”栏对于招生方式为“自主招生”的,填写招生考试分数;对于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填写统考分数。
⑤“考生生源地”栏仅限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考生填写。
Ⅲ-表6
近三年获奖①信息一览表
说明:①获奖主要指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等部门颁发的奖项。
②奖项等次主要指获得奖励等地及排名顺序。
③奖项性质主要指获奖者是机构(项目)集体、教师个人或学生个人;请按次序填写。
二、办学情况报告(限5000字内)
三、分项自我评价
《浙江省示范性高等专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选指标体系》设3项一级指标(规范性指项目依法办学的情况;优质性指项目吸收和利用国外幼质教育资源的情况;创新性指项目在运作过程中形成的特色,可推广的方面。)16项二级指标,共计满分120分。
(责任编辑:www.s-myth.com)近三年获奖①信息一览表
序号 | 奖项名称 | 颁发单位 | 颁发时间 | 奖项等次② | 奖项性质③ |
②奖项等次主要指获得奖励等地及排名顺序。
③奖项性质主要指获奖者是机构(项目)集体、教师个人或学生个人;请按次序填写。
二、办学情况报告(限5000字内)
对照“评选指标体系”中对应的客观现实、工作事实或履行情况进行客观陈述。内容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具有说服力。需重点阐述的主要内容如下:⑴本项目办学背景、指导思想及目标等;⑵ 依法办学及办学规范性情况;⑶ 引进教育资源的优质性情况;⑷ 培养质量及取得的社会效益等办学成果情况;⑸ 办学特色与示范引领作用;〔6〕主要问题及整改计划与措施。 |
三、分项自我评价
《浙江省示范性高等专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选指标体系》设3项一级指标(规范性指项目依法办学的情况;优质性指项目吸收和利用国外幼质教育资源的情况;创新性指项目在运作过程中形成的特色,可推广的方面。)16项二级指标,共计满分120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观测点 | 权重 | 自评分 |
A1规范性30分 | B1组织管理 | C1. 合作办学者、法定代表人、名称、层次、类别和有效期等方面的审批和变更程序规范,得到了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2分) | 8分 | |
C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宗教组织和教职人员从事宗教教育和宗教活动。(2分) | ||||
C3. 项目联合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运行程序符合协议约定。(2分) | ||||
C4. 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期限上报年度办学报告。(2分) | ||||
B2招生与学籍管理 | C5. 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真实、准确并按规定及时报审批机关备案。(3分) | 9分 | ||
C6. 严格执行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录取相关标准,招生、录取、考试有较完整的原始档案材料。(3分) | ||||
C7. 所颁发的文凭证书与合作协议和许可范围一致。(3分) | ||||
B3 教学运行 | C8.通过合法渠道引进教材;引进的内容与中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相符。(2分) | 10分 | ||
C9. 按照中国对同级同类教育的要求开设关于宪法、法律、公民道德、国情等内容的课程(2分)。 | ||||
C10. 日常教学秩序正常,课时安排合理,教师能够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授课。(3分) | ||||
C11.教学设施、设备能够满足项目教育教学需求,且安全可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设施,包括:校舍、实验室(实训室)、实习基地、图书馆、多媒体教学设施面积不低于其他同类非合作专业的相关标准。(3分) | ||||
B4财务管理 | C12. 项目以人民币计收学费和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依照国家有关政府定价或备案的规定确定并及时公布,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出具正规票据。(2分 | 3 | ||
C13. 项目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1分) | ||||
A2优质性70分 | B5宗旨与目标 | C14项目培养目标能够反映中外合作办学特点和特色;培养目标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2分) | 5分 | |
C15. 引进的项目为外方院校强势或特色专业。(1分) | ||||
C16. 所引进的项目与中方学校的发展定位相一致,能够满足中方学校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科研发展需求以及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第一志愿报考率达到50%。(2分) | ||||
B6课程设置 | C17.项目教学计划的制定符合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培养目标;课程安排能够体现外方优质教学资源的优势;双语教学率达到80%以上并开设与专业相关的专题讲座、专题报告及实践活动等,每学期不少于2次。(10分) | 20分 | ||
C18. 引进外方专业课程门数应占全部课程门数1/3以上。外国教育机构教师承担的专业课程门数和教学时数应当分别占引进专业课程门数和教学时数的1/4以上。(10分) | ||||
B7教学模式 | C19.教学方法应适应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教学、实践教学、语言教学特色和课程教学方法,包括:项目教学法、情景教学法、角色演练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导入式教学法等。课堂组织应实施小班化教学,每班人数应控制在35人以内。(4分) | 8分 | ||
C20.教学考评的多样性,包括:考评主体的特色、考评过程特色等。(4分) | ||||
B8教学资源 | C21.引进课程与教材等具有国际先进性,并且在国内同类院校具有比较优势。(2分) | 5分 | ||
C22.能够充分共享中外方教育机构的有关教育教学资源,如公共课教师、图书资料、实验室(实训室)、培训基地、网络图书资源等。(3分) | ||||
B9项目管理 | C23.项目教学文件齐备,包括教学文件包,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日历、课程教学大纲及相关管理文件等。(2分) | 10分 | ||
C24教学档案齐备,包括学生学籍材料、成绩登记表、课程考核、学生评价的原始材料等。(2分) | ||||
C25. 中外双方相互信任,在各个层次都建立了有效的沟通与交流机制。每年至少有两次会谈。(2分) | ||||
C26 邀请外方专家、学者为学生做报告,每学期1次以上。外籍教师与中方教师每学期开展1次以上的教研活动。(2分) | ||||
C27建立了符合中外合作办学特点的教学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运行效果良好,中外双方定期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质量监控和评价。至少每三年一次。(2分) | ||||
B10师资队伍 | C28.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生师比合理,达到15:1。(3分) | 12分 | ||
C29.建立了符合中外合作办学特点的师资评聘标准和程序,执行情况良好。有项目独特的流程和管理制度。(2分) | ||||
C30.中、外双方师资队伍符合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要求。包括学历、职称结构、教学经验、行业经历以及持有行业资格证书状况等,达到80%以上。(3分) | ||||
C31.中方学校应制定有国际化的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及相应的保障实施措施;实施效果良好。项目专业任课教师必须有国外留学或培训经历。(2分) | ||||
C32. 近三年获得与中外合作办学相关的教学或科研成果奖项及各类荣誉(课题、精品课程,出版教材、专著及公开发表论文。以上每个项目至少两项)。(2分) | ||||
B11人才培养质量 | C33.在校生参加各类专业考试与竞赛取得较好成绩。至少每年一类。(2分) | 10分 | ||
C34.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0%以上,毕业生初次就业专业对口率达到60%以上,起薪水平高于同专业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毕业生。(4分) | ||||
C35.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等双证书,建立了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的管理办法及执行情况。至少有一种,累计达到90%以上。(2分) | ||||
C36.其他反映中外合作办学培养质量的成果。如:和国外大学的学分互认、考入国内外知名大学攻读本科学位的学生人数、学生交流人数、获得各种技能比赛的奖项等。(2分) | ||||
A3创新性20分 | B12项目管理创新 | C37.限报两项,由学校提出,专家评定。 | 每项10分 | |
B13教育教学创新 | ||||
B14学生管理创新 | ||||
B15师资培养创新 | ||||
B16其他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