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模式分析
刘 丽
一、中外合作办学的概念:中外合作办学是站在我国本土的角度来看待我国与不同国家间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因而它有着自己特定的内涵:1、中外合作办学可以实施的范围,是除义务教育和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各级各类教育活动,但是同时也规定在实施这些教育活动过程中,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这限定了合作办学活动的领域;2、中外合作办学主体必须是中外双方,即外方教育机构必须与我国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外方教育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单独设立以招收中国公民为主要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这限定了办学主体的性质;3、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地点是在中国境内,以招收中国公民为主要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
二、中外合作办学的模式分析: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外合作办学呈现出了多种不同的合作办学模式。中外合作办学的每一个合作项目,合作办学模式往往因时、因地、因项目层次、因合作对象不同而各有差异,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中外合作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各自承担协议规定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这种合作办学模式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划分。1、从总体上划分。中外合作办学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大类。据现有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统计,学历教育占总数52.3%,非学历教育约占总数的47.7%。其中,学历教育主要以高等学历教育为主,办学层次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各个层次。中外合作办学的学历教育是对我国学位文凭体系的一种重要补充,有利于整体引进国外优质的教育资源。中外合作办学的非学历教育则以留学前的预备教育、技能和证书培训为主,分布在各级各类教育当中。非学历教育的合作形式灵活多样,主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养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技能型人才。如厦门航空公司与新加坡国际航空学院的合作项目,专门培训机场管理人员,其中的安检系列培训所开的课程,国内尚属空白,非常实用。2、按照主要办学地点和教学空间划分。中外合作办学从主要办学地点和教学空间来分,可以分为“单校园”和“双校园”模式。“单校园”模式指在国内完成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整个教学计划,即可获得外方大学颁发的正式学位文凭证书。“单校园”模式,使用合作双方共同制订的教学计划,使用国外原版教材或合作编制的教材,每学期外方院校也将派一定数量的教师来中方院校授课。“单校园”模式有利于整体引进国外优质的教育理念和课程体系,有利于新的学科建设和规划。“双校园”模式指学生完成整个教学计划分为两部分,前部分在中方院校完成,主要学习语言课程和通识教育或者专业基础课,后部分在外方院校完成,主要学习专业核心课程,其中“2+2”、“1+3”、“3+1”是最常见的合作办学模式。“双校园”模式由于外方合作院校积极性高、社会认同感强、学生可以到国外接受教育,已经成为中外合作办学的主流模式。3、按照生源类别来分。中外合作办学从生源的角度来分,包括计划内招生和计划外招生两种情况。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项目,招生计划纳入我国高等学校的国家统招计划,学生需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且获得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完成教学计划达到毕业条件将获得中外合作双方院校颁发的毕业文凭。因此,计划内招生生源质量有保障,为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基础;但另一方面,由于进入合作项目的门槛较高,相对生源数量较少。计划外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主要见于中外合作办学的非学历教育中,学生不受高考录取线的限制,学生只需满足合作项目自身的入学要求。计划外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为学生提供了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选择的空间,满足了社会对教育多样化和多层次的需求,为学生搭建了到国外继续学习深造的平台,学生完成整个教学计划,达到外方院校毕业条件,将获得外方院校颁发的正式文凭证书。4、按照教学组织实施和课程划分。中外合作办学从组织实施以及教学计划的使用和课程设置的不同,可以分为预备型、嫁接型、引进型和融合型四种类别。预备型指学生在国内学习一年或两年,进行语言、专业以及能力的过渡和衔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到国外合作院校继续学习深造,国内阶段所学课程的部份学分或全部学分得到国外合作院校的承认,在学习完全部课程后获得国外合作院校颁发的正式文凭证书。嫁接型指学生在国内按照中方的教学计划进行授课,完成中方的教学任务后,再将学分转移到国外合作学校,到国外进一步学习国外合作院校部分的教学计划和课程内容,获得中外双方的文凭和学位,这种方式常见于专科院校和国外高校的合作项目。引进型指国内合作高校引进国外合作院校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大纲以及教材资料等优质教育资源,并且以英语为主要教学语言,学生在国内完成国外合作院校课程的学习。根据教学计划引进的方式和深度、广度不同,可以采用以全部引进国外合作院校的教学计划为主,也可以采用以使用国内的教学计划为主,引进部分国外合作院校的专业核心课程。融合型指中外双方在项目实施和人才培养过程中,共同制定合作办学的人才培养目标,融合双方的教育教学理念,由中外合作双方共同制定课程体系、教学计划、课程内容,教学大纲,共同商定使用的教材与中外双方教学师资的安排等。
三、结语: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中外合作办学进一步做出了总体规划,提出了明确要求,表明政府加大了推动教育对外开放的决心和力度,标志着中外合作办学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面对这种机遇和挑战,我们还需要从各个方面加快高等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从而促进中外合作办学健康、持续地向前发展。
(摘自《经营管理者》2011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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